水岸星城扩大区一期22-23#楼给水管道及表位工程审计(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水岸星城扩大区一期22-23#楼给水管道及表位工程审计(二次)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2121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5.项目概况:水岸星城扩大区一期22-23#楼给水管道及表位工程位于鸠江区滨河馨居内,主要内容为给水管道及表位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结算审计工作,该项目结算申报金额约为24.66万元。
6.工作内容:
6.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审计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实、资料核对、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等。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自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结算书之日起,按照委托合同完成审价咨询工作任务,应在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审计单位单方面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因审价事项发生争议,应及时将争议事项内容和双方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发现有拖延、推诿等人为因素不完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受托人,同时向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
6.2审计单位在完成之后,应按相关规定提供盖章的成果文件:纸质成果文件7套、电子版全套文件1套。
6.3.1审计单位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需求,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若采购人要求需抵达现场的,审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审、审查、答疑、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未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到场,每迟到、早退、缺席一次采购人有权按合同价5%的标准扣除违约金;累计缺席3次扣除中标价的30%作为违约金。审计单位应当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准备、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任务。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所有项目组成员需持身份证参加采购人组织的交底、答疑、现场踏勘等会议,未经许可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扣除中标价的20%作为违约金;未经许可擅自调换或更换其他人员的,扣除中标价的10%作为违约金。如人员确需变更,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等于或优于原先人员的资历条件。
6.3.2审计单位的审价结果若再次被复核,核减率超过其最终审核价3%(含3%)的,一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4%的(含4%),二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7%的(含7%),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建设项目工程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含10%),采购人有权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此次服务费用。
6.3.3若因审计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或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视为审计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审计单位更换具体工作人员,并扣除中标价的10%作为违约金。
6.3.4审计单位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6.4投标单位要依法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纪律、 保密和廉政规定,中标后签订廉政承诺书且严格执行,不得泄露工程审计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工程审计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及廉政要求: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其他违约责任:见附件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此项目有关的单位请自行回避。标后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与以下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控股关系)本项目施工单位:芜湖华衍水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其他参建单位。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由该负责人全程对接,且须在审核成果文件上签章。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人员应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一致,至少配备 2名注册二级及以上造价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土建、安装专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需在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17:00)将前将纸质投标资料报送到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2办公室(九华北路官陡街道办事处南二楼)。纸质投标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格式后附)、承诺函、人员资格证书文件(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报价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截止之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派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报价单位或者报价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其他人员如有退休返聘者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完好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投标截止后,我单位将组织评审,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单位报价不能被认定为有效报价,采购人将从其余有效报价中从低到高依次替补。
四、选取方式
提供最低有效报价的报价单位为成交单位。(各报价单位报价前必须进行调查了解,以便报价单位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应包含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本项目建设单位不提供办公场所;报价单位所提供的报价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后期不做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非报价单位原因导致服务周期延长,报价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报价单位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咨询服务费。如有0元报价者需提供证明材料来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五、付款方式:审计单位提交审核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审计单位办理完付款申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审计单位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 ,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六、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七、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函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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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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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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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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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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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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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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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715 号(官陡街道办事处南三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553-5968305
报名地点: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科2办公室(九华北路官陡街道办事处南二楼)
工程审计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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