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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土建维保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 2025-07-05
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土建维保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土建维保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3079,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四个生产中心,主要生产装置十六套,建筑物42869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23座;公用道路182759平方米;地下管线10000米;罐区及装置区地面 277945平方米。从2016年投产至今全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处于完好维护中。本次投标方负责提供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日常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维护;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技改服务;地下管网设施突发的抢修服务等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负责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区域内全部土建维护维修及改扩建工作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4施工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施工的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且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担任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装置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1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7-2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编:831400

联 系 人:曾昌军

话:0991-6975771

电子邮箱:2002107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煤业公司4号楼426

编:830011

联 系 人:苏绍坤

话:0951-6971049

电子邮箱:2004205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土建维保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土建维保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3079,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四个生产中心,主要生产装置十六套,建筑物428696平方米;主要构筑物23座;公用道路182759平方米;地下管线10000米;罐区及装置区地面 277945平方米。从2016年投产至今全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处于完好维护中。本次投标方负责提供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日常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维护;配合生产需要发生的零星土建技改服务;地下管网设施突发的抢修服务等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负责新疆化工甲醇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区域内全部土建维护维修及改扩建工作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4施工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施工的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且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担任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装置施工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6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 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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