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
水泵采购、维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采购、维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包含2站1区间:上川一路站、上川一路站~新安老城站区间、新安老城站以及涉及前期工程、人防工程、同步建设的相关节点和预留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四工区施工现场
计划交货期:2025年7月 - 项目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3.4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5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3.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包件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投标人须满足中交集团国内供应商准入标准:
1)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开证书;
5) 具有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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