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1.1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土建3标项目经理部需用的盾构机配件,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盾构机配件进行询价采购。
1.2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供货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计划供货结束时间为工程结束。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1采购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文件售价(元) | 报价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采购人 |
1 | DGJPJ-001 | 盾构机配件 | 批 | 1 | 0 | 0 | 具体物料查看采购文件内容 | 重庆轨道24号线项目部 |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点数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2技术规格
2.2.1产品质量等级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并应执行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3.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报价说明
本次物资报价要求说明如下:
4.1计量方法:采用实际点米数数量计量方式验收。
4.2单价约定:采用固定价进行结算,包含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安装(调试)费、备案费、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以及医疗保险、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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