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8-04-01-6047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森林步道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森林步道建设工程(一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资金60.00% 区财政资金4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森林步道150公里,配套建设入口广场、景观亭、观景平台、森林步道全景导览标识、方向指引标识、攀岩设施、厕所、休息座椅、停车场、垃圾箱、栏杆、治安监控设施、标距柱、报警点及医疗救援点。种植乔木、灌木地被。设置沿途服务设施给水、截水沟、挡土。设置出入口太阳能庭院灯、太阳能草坪射灯、庭院灯、草坪射灯、厕所太阳能电源组。 | ||
招标内容 | 广州市增城区森林步道建设工程(一标)招标范围包括荔湖街湖心岛、增江街联益村、南香山森林公园(永宁街及宁西街范围)、新塘镇陈家林风景区和正果镇西湖滩森林公园、合水店村-白面石村、东汾村、畲族村-银场村。招标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技术需求书等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024年11月 15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114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天数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27.8711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经济指标达到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300万元 的园林绿化工程。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金额为准。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须为综合类(C3)。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信用情况:不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惩戒内容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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