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
接地端子材料
询价函
询价编号:CR24(2024)-CQ15GD-WZCG-00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应工程施工需要。现采购工程所需的接地端子。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上报接地端子采购计划,计划批复为由轨道分中心组织公开询比价采购。本次询价物资为个包件DZ-01,具体材料规格数量如下:
物资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接地端子 | 参照技术规格书 | 个 | 42000 | 不锈钢材质 |
一、报价单要求
1、报价需标明不含税单价及含税单价,本次报价为包干单价,含运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单价。
2、报价单价应为包运输到指定工区现场价。
3、报价单需标明增值税税率。
4、报价单应加盖公章。
二、结算及付款方式
2.1本合同约定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组成,此不含税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 调整,若在合同履约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相应调整,从而加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运输、装车、检测、售后服务、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2采用一票结算制度。开具相应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若税率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则以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3每月的25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2.4货款分期支付。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相应税率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甲方在收到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指示开具);付款申请书,写明合同编号,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加盖乙方公章并经卖方代表签字;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所列单证后建议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90天内付款至90%;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天内付款至100%,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5.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云信、供应链保理、商业票据等。
三、技术要求
3.1总则
3.1.1)整体道床接地端子及接地连接线由轨道施工方采购与安装。
3.1.2)整体道床接地端子及接地连接线的采购与安装需满足《铁路综合接地系统》(通号(2016)9301)及相关规范与专业接口要求。
3.1.3)整体道床接地端子及接地连接线安设于土建预留接地端子同侧,单侧安装。
3.1.4)整体道床的接触网断线保护接地应充分利用道床板接地钢筋,纵向、横向接地钢筋断面面积均应大于200mm²,并在道床板内预埋接地端子。
3.1.5)非盾构隧道地段,道床板原则上每100m与线路两侧桥梁、隧道、路基接触网基础预埋的接地端子单点T型连接一次。每100m段落内的道床板单元之间进行等电位连接。严禁将同一段落内等电位连接的道床板钢筋T型连接两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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